为何杀妻一般不判死刑立即执行?285起杀妻案死刑立即执行仅2.1%
2025-08-29 HaiPress
“整整136处伤口啊!86刀是捅出来的,砖头砸头,开车撞人...这都不判死刑吗?
”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外,被害人林女士的母亲攥着判决书,声音因激动而颤抖。2025年7月,杨某东杀妻案的判决结果,再次将“杀妻案量刑”这个话题推上热搜——明明手段残忍,为何凶手很少有被判死刑立即执行?
“同样是故意杀人,凭啥杀妻子就判得轻?”
这是很多网友看到数据后的第一反应。据不完全统计,近三年公开的285起杀妻案中,仅2.1%的凶手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,26.7%判了死缓;而普通故意杀人案中,死刑立即执行的比例超过50%。
这种差距在个案中更直观。2025年8月,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的高某杀妻案,凶手因债务问题杀妻后网购冰柜藏尸,最终被核准死刑;可同样是2025年的杨某东案,凶手用砖头拍头、驾车撞击、水果刀捅刺等方式施暴,导致被害人全身布满创口,却因“抑郁发作期、限定刑事责任能力”被判死缓。
“不是说杀人偿命吗?”林女士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红了眼,“法官说考虑到他有抑郁症,可我女儿的命,怎么就成了‘可以商量’的事?”
法官考量的“三重因素”:法律、家庭与政策
“大家觉得‘判轻了’,其实是没看到个案背后的复杂考量。”从事刑事审判12年的王法官(化名)坦言,杀妻案量刑时,法官通常会重点关注三个层面。
首先是法定从轻情节。《刑法》明确规定,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从轻处罚,如实供述罪行也能酌情从宽。
王法官举例:“去年我们判的一起案子,凶手作案后主动报警,还如实交代了细节,最后就从死刑立即执行改成了死缓。”但这也引发争议,就像杨某东案中,有律师质疑:“抑郁症多是自我折磨,怎么会变成杀人的‘保护伞’?”
如花似玉爱笑的好姑娘为啥就成了“家暴”牺牲品